物业租赁合同(通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租赁合同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市X区X路X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结构为 结构,出租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第二条 乙方承租房屋用于 使用,甲方应保证承租房屋质量完好,甲方提供房屋相关设施如下:
第三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不得延期交付房屋,应尽力协助乙方入住。
甲方不得随意收回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收回房屋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向乙方退回剩余房租,并有义务帮助乙方另行寻找房屋。若甲方自行提前终止租赁,甲方应承担乙方应缴纳租金三倍的款项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进行拆改,如有以上行为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五条 乙方负责交付从租赁日开始发生的.水费、暖气费、电费和煤气费。在入住前双方应一起查验表数登记如下:
水表数: ,电表数: ,暖气数: ,煤气数: 。
以便在房屋租赁期满进行结算。
第六条 甲方负责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施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二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到期后,凡乙方添增的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八条 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应当提前10天同甲方协商。
第九条 付款方式
(一)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乙方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物业费。
(二)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结当月的租赁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式房租发票。
第十条 其它
(一)甲方应保证承租的房屋在租赁前无任何瑕疵,租赁期内甲方抵押该房屋,需书面通知乙方。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须严格遵守。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向合同签订地(X市X路X号)人命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租赁合同2出租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地址、面积大厦是由甲方兴建坐落市区街号的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层型单位。该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业内部之所有物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
第四条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
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___年。甲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承建商的延误
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图纸更改
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____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____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水费保证金
电费保证金
电话费保证金。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
至
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__ ……此处隐藏19245个字……/我们的独家(3)/非独家(1)代理,为出租(“物业”)进行推销。本协议由年月日起生效,并于年月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如属独家代理的关系,则即使物业在有效期内并非经由代理租出,业主仍可能须向代理支付佣金,因此当业主与代理建立独家代理关系时应谨慎考虑。代理以独家代理身分行事时须履行的特别责任,可在第12条下以额外条款的形式指明。]
2.代理关系及代理的责任
代理与业主同意-
(a)代理与业主之间的代理关系属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3)(1)关系;
(b)如属双边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代理将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c)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该代理关系以及代理将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及
(d)代理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代理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1内所列的责任。
3.放盘租金[注意:业主并没有藉本条授权代理代业主接受任何要约。放盘租金只供放盘及作广告宣传之用。]
放盘租金为月租港币元(hk$ ),包括/不包括(1)差饷及管理费。放盘租金只在业主的书面指示下方可更改,而该等指示将构成本协议一部分。
4.佣金本协议适用于业主须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规定,列于本协议附表2及4内(4)。
5.物业资料代理须向业主提供《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订明并经代理填妥和签署的出租资料表格。
6.视察物业
(a)业主同意容许代理/租客(1)于双方议定的'时间查看物业。
(b)业主同意将物业的锁匙交由代理妥为保管,以供查看物业之用。
(c)业主授权代理将锁匙交予其它地产代理/人士(1),以供查看物业之用。
7.分销放盘
(a)业主授权代理将物业分销放盘,并将由业主提供的关于业主及物业的资料交予其它地产代理以供分销放盘之用。
(b)如代理将物业交由另一地产代理(“分销放盘代理”)分销放盘,则代理须确保分销放盘代理遵守《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中关于广告宣传的规定。
8.广告宣传
(a)业主授权代理发出关于物业的广告。
(b)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同意”的话,则除本协议另有指明外,广告宣传费将由代理承担。
9.代理须披露权益
(a)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现披露他或其指明亲属(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亲属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员/大股东(6)/合伙人/董事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7)
(b)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有”的话,则必须在本协议附表3述明有关权益的详情。
(c)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在有效期内产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权益。
10.业主的确认
业主确认他已-
(a)阅读并明白本协议的条款;及
(b) (8)收取本协议第5条规定提供的出租资料表格。
(8)同意于业主与一名租客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之前收取出租资料表格。
11.附表本协议的附表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12.额外条款[注意这些额外条款不得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有所抵触,亦不得限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
业主的签署为代理及代代理签署的地产代理/营业员的签署
香港身分证号码(如适用的话)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及牌照号码
如业主是一间公司,请述明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签署人的职位:_____
代理的营业详情说明书号码:_____
业主的商业登记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电话号码:_____电话号码:_____
传真号码:_____传真号码:_____
日期日期[注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必须立即给予业主一份经签署的本协议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
代理的责任
代理须-
(a)代业主推销物业;
(b)为业主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c)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d)进行商议,并向业主提交所有关于物业的要约;及
(e)协助业主与租客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2
业主须支付的佣金
1.除本附表第2条另有规定外,如业主在有效期内经由代理与租客就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业主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代理支付一笔数额$/成交租金的%(1)作为代理的佣金。
2.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业主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业主没有责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业主已支付佣金,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1)退还予业主。
3.如业主与租客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业主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代理支付佣金。
4.如代理为出租物业而与其它地产代理合作,则业主无须向该等地产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附表3
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按照本协议第9条,就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4
注释
(1)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代理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独家代理-指代理是唯一为业主行事的地产代理。如业主在有效期内经由另一地产代理与一名租客就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代理有权向业主追讨附表2第1条所指明的佣金。
单边代理-指代理只为业主行事。
双边代理-指代理既为业主亦为物业的租客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指代理只为业主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物业的租客行事。
(4)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可由业主与代理商议。
(5)指明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东-指在代理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b)与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人有合伙关系,或受雇于该人;或
(c)属于任何关乎物业的安排或协议(不论是否可强制执行)的一方。
(8)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ü”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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